第三十五條
本章程未規定事項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第三十六條
本章程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通過,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
第三十七條
本章程經本會92年9月28日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。報經內政部92年10月28日台內社字第○九二○○四○三四六號函同意備查。